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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療項目

弱視

      一般認為,弱視是在幼兒時期,腦部的視覺區在發育過程中沒有接受到充份的剌激而停止發育或發育不全,導致視力不良,若單眼或兩眼的視力經過矯正,卻無法矯正至0.8以上,則可稱作為''弱視''。在一般的情況來說,兩眼的視力會互相地競爭,所以兩眼都有弱視的情況會比較少發生。

      弱視治療的時機最理想是在七歲之前效果最好,因此兒童於滿三歲及六歲時的眼科定期視力檢查,是預防弱視的最重要的工作,但是對於年齡在七歲至十二歲的弱視兒童仍不該放棄治療機會,因為根據研究指出,經過治療後仍然有90%的弱視兒童,其矯正視力有明顯的進步。

 常用的訓練方法

1. 遮眼療法
  以貼布或紗布概蓋建康的眼睛,以強迫增加弱視眼的使用時間,而其遮蓋時間的長短必須依照專業的醫師指示。

2. 弱視訓練儀矯正法
  利用特殊的弱勢矯正儀,依據幼兒的年齡、智力、視力狀況,以粗細線條的轉盤配合兒童感興趣的圖案經常訓練。